山西大象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入选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2020-06-02

6月2日,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候选对象名单公示,山西大象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入选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自2003年被列入清真企业以来,尤其是2007年被列入“十一五”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之后,山西大象农牧集团有限公司10余年来已累计向少数民族地区提供鸡肉产品200余万吨,累计帮助200余名少数民族员工培训就业,多次获得省、市、县表彰和奖励。这是继2012年被评为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以来第二次获此殊荣。

未来,集团将继续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切实树立民族团结集体的良好形象;主动将鸡产品生产与民族团结宣教教育有机结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充分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清真食品生产管理水平和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供应能力,全力打造清真食品品牌,竭力为稳定民族特需商品市场供应做出更大贡献。